南京江北新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:2023年8月20日11时42分许,在104国道南京花旗营段,一辆从安徽来安县开往林场站的城际公交车(皖M03799D),在行驶过程中,突然起火。12时许,现场明火被扑灭。
经初步调查,起火原因为一乘客携带的锂电池电瓶自燃造成。火灾造成乘客2人死亡,另有5人局部烫伤,已送医诊治,均无生命危险。
事故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
火灾现场一片狼藉
所幸无人员伤亡
对违规带电动自行车入室充电的租客(制衣厂负责人)潘某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六十四条第(二)项之规定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。
对涉事房屋屋主依据消防法顶格处罚5万元。
对涉事房屋封停整顿,全部制衣厂和工人迁离该楼栋,半年内禁止经营、居住,严格按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全面整改,拆除涉事房屋内外所有乱搭建,半年整改合格后方允许出租,但严禁出租给制衣厂等低端加工产业。
对涉事房屋所在的经济社社长、屋主扣减半年分红。
相关部门在火灾现场开展群众警示教育
目前
涉事整栋楼已被相关部门查封
屋主已被责令对该楼栋
进行消防整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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